中国少将:军事透明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(组图)
军事透明与主权的关系,不能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。中国曾经对《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》的建立和发展,作出过重要贡献,历年严格履行登记义务。但是,由于个别国家自1996年起向登记册提供向台湾地区出售武器的情况,违背了联合国大会有关决议的精神及登记册的宗旨和原则,中国毅然决定暂停参加登记。只是在有关国家停止了有损中国主权和利益的做法后,中方才决定于近期恢复向登记册提供七大类常规武器的进出口情况。由此看来,中国参加军事透明度制度是有原则的,这就是不能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。
军事透明与保密的关系,不能降低军队战斗力。军事透明是相对的,不可能绝对透明。西方国家虽然积极倡导提高军事透明度,但在透明的范围、程度、方式、时机等方面,都有严格的规定,既强调透明,也重视保密。为防止在对外交流中泄露军事机密,美国防部专门制定了《对外交流工作指令》,并建立了“审批-情报安全-接待单位-陪同人员”四级安全保密制度。英军规定,军事敏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国防情报总局长或国防大臣批准,现役军人在接受媒体采访、公开发表文章以及发布防务信息前,必须向所在单位新闻官或上级新闻机关报告。德军规定,有关德军的信息统一由军队新闻机构对外公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军事新闻。
军事透明与互信的关系,军事透明是手段,军事互信是目的。军事透明度问题,实质上是军事互信的问题。如果没有起码的军事互信,你再军事透明,人家也不会相信。例如,中国虽然表示出了提高军事透明度的良好愿望。但是中国军队在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,可以说是举步维艰、困难重重。不断有人恶意散布“中国威胁论”,别有用心地夸大中国的军力,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的国防现代化。如果你不按照他们有意歪曲的、泡沫化的、甚至是妖魔化的不实信息来“禀报”,他们就会给你戴上“不透明”的大帽子。对于这些人来说,欲壑难填,即便你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宣布“我们不首先使用核武器”,他们就是不信;即便你把军舰开到他们家门口,让他们抵近观察,他们仍然会说你不透明。对于这些没有丝毫诚信可言的人,只能不予理睬。
军事意图透明与军事能力透明的关系,意图透明重于能力透明。国际安全领域有一个通用的公式:威胁=意图×能力。光有意图没有能力,构不成威胁;相反,光有能力而没有意图,也构不成威胁。中国既没有威胁别人的意图,也没有威胁别人的能力。我国历届领导人都向世界人民宣示:中国永远不称霸。难道还有比这更透明的战略意图吗?军事透明与国别差距的关系,不可能设立统一的标准。军事透明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,穷国和富国不可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。军事透明对于富国来说,是炫耀武力、实施威慑的利器;军事不透明对于小国来说,则是安邦保国、避实就虚的工具。
因此,军事透明应该设立几条原则:一是自愿透明原则。不能强求、不能施压,更不能干涉别国内政。二是相互透明原则。不能让单方透明,而应该是相关各方同时透明。三是不对等透明原则。军事强国应该率先透明,不仅要率先透明,而且要率先裁军。四是渐进透明原则。军事透明不可能一蹴而就,而应该循序渐进,成熟一步推进一步。军事透明,只能是相对的,不要期望值太高。五是意图优先原则。战略层面的透明,优于技术层面的透明。各军事强国应该首先在战略意图上透明,明确承诺:“不首先使用核武器”,“不干涉他国内政”,“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”等,只有在战略意图上取信于人,才能达到提高军事透明度的初衷。
(罗援:军事科学院少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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